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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南部有位農夫,因年邁遂讓農地休耕,他把閒置的土地租給某工廠堆放廢棄物,一年收不到10萬元租金,工廠退租後,老農的夢魘才開始....

    原來,這塊農地被環保署判定有重金屬污染,命令老農將其復原成「無污染的土壤」。老農發現,這塊農地市值約300萬元,居然要花1,000萬元整治土壤,心想:「乾脆不要這塊地,送給國家算了!」


    事情還沒完,不久後,老農收到政府擬以「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」來整治他的農地,再代位求償,也就是說,無論如何,不管老農要不要這塊地,都要負責把污染的土地復原,農夫覺得懊悔,他才收不到10萬元租金,卻得把自己存了幾10年的老本都賠進去。


    上述的案例,是由專做土壤整治的台境企業董事長張耿榕告訴我們的,他說:「這樣的案例在台灣很多,2000年開始,為解決過去幾10年工業化的過程所受到的污染,台灣追隨國際腳步,立下『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(簡稱土污法)』,各地環保主管機關開始積極調查受到污染的土地。」


    張耿榕進一步說,台灣並仿效美國成立超級基金(Surperfund)的方式,在台成立「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」,向有生產或進口化學物品的公司收「公益捐」,是全世界第2個用此方式籌措基金的國家。

    張耿榕表示,原先規定是「污染行為人要負責整治」,聽起來合理,但立法10年後,由於舉證困難,大家都不願承認,5年前,環保署修法,變成「土地關係人」都要負責,意思是曾經在這塊土地使用、管理、佔有的人,若經查有污染,這些人通通有責任,但在法規之下,「最倒霉的還是現地主」,因為其他關係人可能歷經多年早就跑了、公司倒了,地主卻跑不掉。


土污基金厲害之處在於,
第一,地主若不執行,可用基金代位執行,執行完後再向你求償,也就是說,「你如果不做,國家幫你做,做完後,國家再跟你要錢,所以你想要丟掉土地都不行!」

第二,由於基金不用政府另撥預算,根據土基會統計,2016~2018年間平均1年的基金收入在12~15億元,財源充裕,推估政府未來只會加強,不會停止。


    張耿榕說,最新的觀念是,「買土地不只會受景氣影響,價格下跌;還會因為被污染,賠上更多錢,要很小心!」他坦承,現在許多銀行開始請他檢查有無污染才願放貸。

他建議民眾再買不動產時,務必先瞭解是否受到土地污染,一則是未免以後賠更多錢;二則是健康,住在有污染的土地上,起初身體不會有劇烈反應,但隨著污染物慢慢釋放、揮發,就像慢性中毒,如大陸的「癌症村」就是長期位處重工業金屬污染的地方所致,幾十年後親人紛紛罹癌才察覺其嚴重性。


    如何避免買到污染地?張耿榕說,可從土地過去使用方式做推斷,如果從來沒有當作工業用地,一直在種植,被污染的機率就低;以往是工業用地,就屬高風險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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